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清城区把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增加村集体收入、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以制度规范、合同清理、平台交易为抓手,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档升级,为资源盘活、村集体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清城样板”。2026年一季度,全区农村产权挂牌1529宗、成交176宗、成交金额约9392万元、溢价约566万元,挂牌量在全省各县(市、区)中位列第4名,成交量位列第8名。
一、管理机制“严规范”,交易流转“提质效”。坚持强化制度建设和专项检查,逐步形成“三资管理规范—集体经济壮大—广大村民受益”的发展格局,确保村集体资产流转在制度框架内高效运行。一是健全交易制度体系。先后印发《清城区农村耕地整合流转工作指引》《清远市清城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等管理制度,规范资源整合盘活、资产流转交易等工作流程和业务操作,厘清工作职责,压实部门责任,持续推动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灵活高效流转利用。东城街道平塘经济联合社2026年3月通过省产权交易平台挂网公开交易美食街第03号小商铺,经34轮激烈竞价,从3010元/月的租金底价提高至7110元/月成交,溢价率达136%,在推动资产通过平台高效流转的同时,也规范了省职教城周边流动摊贩摆卖秩序。二是组建交易服务队伍。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农村资产交易组实现8个镇(街道)全覆盖,各镇(街道)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切实加强对村集体合同台账、交易资料等审核指导,规范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发布、资产宣传、合同签订和操作流程解读等工作。石角镇强化镇、村、负责人三级交流对接,通过代立项、村集体内部微信群表决等方式,及时解决空心村、村代表年纪大操作困难、资产多导致会议召开过频等实际问题,在政策范围内简化交易流程,推动集体资产进入平台交易“应上尽上”。三是建立可流转“资源库”。引导村集体对未承包到户和有流转意愿农户的土地经营权进行连片整合,全面梳理历史经济合同,对闲置的经营性集体资产开展清查,建立可流转的招商信息资源库。2026年以来,成功推动闲置资源资产通过“粤农交”平台挂牌立项2216宗,成交239宗,为村集体增收约569万元。
二、合同管理“清淤堵”,沉睡资产“焕新生”。聚焦村集体超长期、超低价合同,在尊重历史和双方意愿的基础上,有序推动资产重新挂牌出租,从源头上防止集体收益流失,让沉睡资产变增收活水。一是全面开展经济合同排查。组织区、镇、村三级人员力量对村集体经济合同开展全面排查,累计排查出经济合同10237份,其中历史合同667份、履约中合同9570份。二是有序开展问题合同整改。在全市率先制定印发《农村集体经济不规范合同整改法律指引》,规范开展经济合同排查和问题整改。在全面梳理经济合同的基础上,对存在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表决等问题合同逐一建立问题台账,通过承租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合同期限或价格、补充合同信息等途径稳步有序开展问题合同整改。洲心街道沥头村下东经济社一处6亩的鱼塘原超低价合同年租金为500元,通过省产权交易平台重新挂牌出租后,年租金为8000元,年租金增长了16倍。
三、动态监测“破瓶颈”,资产交易“促落地”。紧盯资产挂牌、意向报名、竞价成交等关键环节,常态化动态监测产权交易平台运行数据,高效盘活存量资产,全力推动各类资产规范有序成交落地。一是动态监测高频流拍资产项目。定期通过省产权交易平台大数据分析功能批量导出全区高频流拍资产明细,指导村集体通过加强资产项目宣传、延长报名周期、调整合同租金等方式,推动农村资源资产成功交易。2026年1月,石角镇石岐村白沙经济合作社岭仔土地(2.10亩)出租项目通过省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竞投,底价为15000元/年,通过社会面大力宣传吸引多名经营主体参加公开竞投,经过32轮激烈竞价,最终以55000元/年成交,溢价率达267%,有效实现农村集体资产大幅增值。二是动态监测资产租赁期限。利用省产权交易平台的“合同到期提醒”功能,及时梳理合同即将到期的资产明细,指导村集体提前组织开展民主表决等交易流程并通过平台挂牌招租,有效推动资产出租期限无缝对接,避免资产闲置荒废。